台湾自然人申请的商标在转让时需要公证,可以在台湾进行公证吗?

阅读次数:1331发布时间:2018/09/03 09:43:08文章来源: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

可以在台湾进行公证,但需要将在台湾办理公证书副本送至海基会,海基会盖章确认后将公证书副本送达至国家公证员协会或大陆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公证员协会做比对认证。当事人持公证书正本至大陆相关公证员协会,由此公证员协会向商标局出具一份公证书正、副本一致的函后,商标局将承认其法律效力。